對于新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柴油發電機組是不可或缺的電源保障。風能、太陽能是取之不盡最清潔的能源,但由于當前它們還都是不連續能源,真正能使風力發電和太陽能電達到實用的地步,必須有能與之共同工作的保障電源。柴油發電機組所展示的使用性能和機動靈活的優勢,使之成為新能源發展利用的基本保障。
1986 年我國風力發電機組與柴油發電機組并聯運行成套技術研究課題由蘭州電源車輛研究所承擔,歷經 5 年,先后在兩種不同的 10 千瓦風電機組上進行了并聯運行試驗獲得了圓滿成功,于 1991 年通過國家鑒定。使我國的風電與柴油發電并聯運行技術達到了國際水平。
1982 年英國首先報導了太陽能電池、風力發電和柴油發電機組組合的通訊用電源現場試驗結果,其總電功率為 675 千瓦時,其中太陽能、風能供 431 千瓦時,柴油發電機組供 226 千瓦時。當然,新能源發電還包括地熱能,海洋潮夕能和生物質能等,這些新能源的開發也都與柴油發電設備相關。除了作為保障電源外,生物質能發電最早就是在柴油發電機組中使用的。